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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女疑丈夫与寡妇有私情醋酸泼人


2007年01月23日 08:35


被醋酸泼伤的张某哭诉遭遇,身后她的女儿也无辜受到伤害。

村委会主任(右后1)泼伤张春花妇女的儿子儿媳(右后2,3)向记者(左前1)讲述他们打算调解的意愿。

  中新海南网1月23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1月22日上午,万宁市北大镇丰丹村委会一普通的民宅。房间门槛旁的椅子上坐着一名中年妇女,她的脸部、颈部等被大面积烧伤,紧紧偎依在她的身旁的女儿脸上也多处烧伤。想起自己的遭遇,看着可怜的孩子,泪水悄然流出了她的眼眶……

  她叫张华,今年34岁。2005年8月,她的丈夫梁某因病去世,只剩下一对年幼的儿女与她相依为命。原本可怜的家庭,近日又遭不幸……

  受害者求助:

  母女遭毁容今后怎么办

  记者看到,张华脸上被烧伤的部位一片赤红,女儿小梅的嘴唇、额头、脸上等部位也有很多伤痕。张华说,女儿小梅今年13岁,上小学六年级。原本活泼可爱的女儿,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不幸,突然变得沉默寡言,整天在家哭泣,甚至不敢再去上学读书。

  两人看病还需要花掉大量的医药费和治疗费,这对于这个只靠种几亩地为生的可怜的单亲家庭来说,实在难以承担。张华伤心地对记者说:“她的做法实在太狠心了。我和女儿都被毁容了,尤其是女儿,以后可该怎么办啊?”

  灾祸突降:

  母女被人用醋酸浇一身

  据张华介绍,1月19日晚上6点多钟,她吃完晚饭后和儿子小其在屋子里看电视。女儿小梅则在院子里吃饭。大约6点半的时候,同村委会的妇女凌某来到她的家中,冲着她就说道:“你要养我的老公”,接着还说了一些不堪入耳的话。张华一听也非常生气,便推着凌某让她出去,两人发生了争执。

  在争执过程之中,凌某突然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瓶醋酸,从张华的头上就倒了下去。醋酸迅速流到了张华的脸上、脖子里和手臂上,她觉得身上一阵烫热,好像被火烧了一样。女儿见状,赶紧跑到屋子里,结果身上也被泼上了醋酸。随后,凌某就从张华家离开了。

  事发后,张华和女儿赶紧拿水冲洗自己身上的醋酸,但无济于事。她们赶紧跑到离家不远的禄马卫生院治疗。

  经医生诊断,张华和小梅均属于由工业醋酸引起的化学性烧伤,其中张华的脸部、颈部、左上臂被大面积烧坏,烧伤面积占体表面积的9%左右,烧伤程度已达到二度;小梅的面部和双腿均有烧伤,被烧伤面积约占体表面积的3%。目前,医院已经给她们进行消炎处理,她们仍需要接受进一步的观察治疗。

  内情透露:

  行凶者怀疑她与其丈夫有私情

  究竟什么原因,凌某要用醋酸将其“毁容”呢?张华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这是凌某怀疑她和自己的丈夫老唐有私情引起的。“凌某当时拿醋酸来泼我的时候骂我,说我和她的丈夫有私情,还说了一些特别难听的话。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些事情。”

  据张华介绍,凌某对她的“误会”从2005年初就开始了。那时候,凌某的丈夫老唐是一个包工头,主要在附近搞建筑施工。2005年3月份,为了挣一些钱补贴家用,张华便去老唐的建筑工地帮忙打工。主要干一些搬砖、拉水泥之类的活。张华在工地干了8个月左右,便不再去了。“我每天都是早上去干活,晚上就回家,从来没有在外面过夜。我和老唐根本就没有任何私情。”张华还告诉记者,凌某曾经找过她,不让她再去跟着老唐做工。从2006年开始,张华便去琼海、定安等地帮人种菠萝,一年多来,她没有和老唐有什么联系,但还是被凌某怀疑。

  行凶者家属:

  为什么不找别人只找她

  针对张华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凌某的家中了解情况。但是凌某和老唐均不在家中,只有其儿子、儿媳在家。其儿子告诉记者,他无法找到母亲凌某,他向记者提供了老唐的手机号码。记者几次拨打,其手机已经停机。至于凌某怀疑张华和老唐有私情的问题,凌某的儿媳对记者说:“婆婆(凌某)几次去警告她(张华)了,她(张华)就是不听。为什么婆婆不去找别人,而只是去找她呢?”

  村委会主任:

  肇事者家属表示愿经济赔偿

  记者找到了丰丹村委会主任文某。文某告诉记者,凌某用醋酸将张华烧伤以后,他经了解得知,主要是因凌某怀疑张华和老唐有私情,太气愤而做出了如此“过激”的举动。

  据丰丹村委会主任文某介绍,事情发生以后,凌某的家人曾经找到他,希望丰丹村委会能出面协调解决。凌某的家人表示,愿意对张华和其女儿小梅所受到的损害予以赔偿。文某对记者说,丰丹村委会将尽一切可能协调处理好凌某和张华之间的纠纷,给受伤的张华和小梅一个满意的答复。

  警方说法:

  将据法医鉴定追究责任

  张华和小梅被泼伤以后,张华立即向警方报案。目前,此案正由万宁市公安局禄马派出所调查处理之中。1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禄马派出所,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该派出所吴所长告诉记者,他们对张华和小梅被伤害一案比较重视,1月23日,派出所将带着张华和小梅去问万宁市公安局做法医鉴定,然后根据法医鉴定的结果追究肇事者凌某的法律责任。

  吴所长说,如果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此案就属于治安案件,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案件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法医鉴定为轻伤及以上,那么此案便构成刑事案件,警方则依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作者:宋亮亮、马智博、李小岗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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