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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七种违规行为不予通过年检


2007年01月15日 09:36

  中新海南网1月15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记者从1月12日召开的海口市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在即将进行的2006年度海口市国内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中,凡有严重超范围经营、未建立合法和公开的导游报酬机制等7种行为的旅行社,均将不予通过年检。

  按规定,旅行社中,拒不按规定补足注册资本、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未经营旅游业务超过一年的,严重超范围经营的,以承包或挂靠方式变相转让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严重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事件的,拒不参加年检的,未建立合法、公开的导游报酬机制,致使导游人员私拿回扣造成恶劣影响的,凡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均将不通过年检。

  未按规定交纳质量保证金的,超范围经营或扰乱市场秩序的,以承包或挂靠等方式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的,扣发导游福利、上团补贴,向导游收取人头费用的,歇业超过半年的,有重大投诉尚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未按规定人数上缴旅游价格调节基金的,未按规定为旅游者办理保险的旅行社,暂缓通过年检。

  作者:罗霞、曾昌斌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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