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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呼声为何不能引起听证?


2007年01月08日 08:56

  对舆论一直以来诟病的“听证会逢听必涨”现象,终于有官员正面回应了,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做客某媒体时称:听证会并不是完全的逢听必涨,比如前段时间北京对公园门票的听证会,代表都赞成涨价,政府权衡各种因素后并没有涨。另一官员称:“逢听必涨”是对听证会制度的不了解,应是逢涨必听而不是逢听必涨,价格听证会是政府价格决策之前广泛听取意见的法定程序,听证会的本质应是逢涨必听。(1月7日《新京报》)

  第一位官员仅以一两次“听证未导致涨价”来反驳逢听必涨,这毫无意义。公众“逢听必涨”的抱怨不仅源于既有的经验判断,更是表达一种身在现行听证制度中的无力感和弱势感:缺乏知情权,缺乏参与权,缺乏意见表达权———表达了也难以得到尊重。既然如此,脱离公众的现实处境而谈“一两次听证未涨”毫无意义。

  第二位官员称听证会的本质应是逢涨必听,笔者认为这纯粹是胡扯,是对听证制度作有利于垄断利益集团的解释。听证会不是单纯的逢涨必听,不是只能由水、电、油、气等垄断集团提起涨价听证,而是应顺应社会各种利益集团的利益要求而展开:当电力企业以亏损为由提起涨价要求时,有关部门应组织涨价听证会;当多数公众以利益受损为由提起某种产品的降价要求时,政府应该给公众降价呼声对等的提起听证的机会和权利,召集各利益方进行降价听证。

  有人要说了,降价就降吧,这是一种放弃某种既得利益的行为,只要有人愿意降,根本没有听证的必要———这仅是站在经营者利益立场上看待降价。降价更多是消费者的利益要求:当消费者看到国际油价下跌时,他们会产生降低油价的利益要求;当消费者感觉春运时火车非常拥挤而且服务降低时,他们会有火车票降价的要求;当消费者利益觉醒时,他们会集体发出取消电话初装费、取消固话月租费、取消燃气初装费的呼声———政府不仅是垄断经营者的政府,也是消费者的政府,不应仅是“逢涨必听”,而是社会中每个群体的利益呼声都有要求听证的平等权利。国际油价上升时,石油企业有权要求涨价听证;国际油价下跌时,公众要求降价的声音同样有权要求听证。

  可我们何时看到过公众的这种听证主张权得到尊重?石油企业想涨价,政府立即召开听证会,可消费降价呼声那么强烈,为什么不为降价设置听证议程?取消电话初装费、固话月租费的呼声响了这么多年,为何不召开一次听证会让电信企业摆出不取消的理由?

  平等设置听证会议程不是一种简单的权利,而是关涉到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因为既有的听证会都是反映垄断者意志的涨价议程,公众总是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听证会很容易被偷换为“涨多涨少何时涨”的问题,强烈反对的结果至多只能使涨幅小一点———这种只有涨价才设置听证议程的安排,加上公众在听证会上的权利贫困,形成了制度性的“逢听必涨”。

  来源:燕赵都市报/曹林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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