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放学时被推下楼梯 万宁小学生告赢学校获赔8千


2007年01月04日 08:10

  中新海南网1月4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近日,历经半年的官司,万宁市第二小学四年级女生放学途中被推下楼梯,向学校索赔一案终审落槌,法院终审认定学校对此承担全部责任,扣除已支付的费用,还须赔偿8000多元。

  小逸是万宁市第二小学四年级的一名女生。今年4月12日上午,第三节课下课后,她放学走下教学楼楼梯时,被其他同学撞倒滚下楼梯,导致小逸摔伤。经医院诊断,小逸右手肘两根手骨开放性骨折。

  小逸的家长认为,小逸作为未成年人,在学校里安全应由校方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住院期间,他们曾向学校交涉,要求学校付医疗费,学校却一拖再拖,最后仅支付了1500元,小逸于是向法院起诉学校索赔。

  此案经万宁市法院一审认定,学校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一审判决该小学赔偿小符9773.2元,扣除学校已支付的1500元,还要赔偿8273.2元。

  万宁市第二小学不服上诉至海南中院。海南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在调查中有人证实小逸是被两位别班的男同学撞倒,学校没有提供充足有效的相反证据证明其主张,因此法院对学校的辩解不予采纳。

  海南中院认为,小逸是在学校第三节课放学后的5分钟内摔伤,在导致小逸摔伤的人没有找到的情况下,学校负有法定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之法定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记者纪燕玲)

相关链接:
[万宁10岁女放学被推下楼梯摔断手 学校赔9000元 ]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中国围棋名人战总决赛4日开战

近半岛内民众认扁婿判刑太轻

农民的成功能被大学生复制吗?

经济适用房何时不再难求?

怪男婚礼与自己照片拜天地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聚焦海南
图片广场
唯美迷情天使 优雅裸露
CK 年度激情广告精选集
性感希尔顿姐妹花写真
世界上最漂亮的房子
美宝莲女郎真空秀
时尚秋装 打造野性美女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