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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惩治商业贿赂 禁止借职务之便谋私利


2006年12月05日 08:15

  中新海南网12月5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日前,省交通厅与各市县交通部门领导“约法三章”,确保治理交通行业商业贿赂取得新成效。

  省交通厅要求,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借开展工作之机谋取私利;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同时,不能以为自己是领导就为所欲为;不能因为别人的尊重而忘乎所以;不能把组织的告诫提醒置若罔闻。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管好家属亲友和下属。(刘艳 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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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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