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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教育局:发生意外事故学校须在2小时内上报


2006年11月15日 07:57

  中新海南网11月15日电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昨日下午,海口市教育局召开四个区教科局及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对近期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进行通报,强调各学校一定要严格执行按时报告制度:发生意外非正常伤亡事故的(如集体中毒等),须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发生突发性传染病(如水痘、麻疹等),须当天发现当天报告。

   会上通报,连日来,海口市中小学校发生两起学生失踪及一起教学贵重设施被盗事件,尤其是市十一小四年级一女生遇害事件,引起了省市领导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给学校安全工作再次敲响警钟。市教育局强调,对于突发事件,凡是非正常缺课一天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须向学校领导和家长报告;非正常缺课两天的,学校须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发生异常的生理、心理状况及特异疾病情况的,如造成伤亡,按意外非正常伤亡事故处理。

   此外,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须加强上学、放学途中管理制度,提倡学校组织离校路途不太远的同路学生排队回家,规定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要执行监护人接送制度(有校车接送到家门口的除外),不能把孩子交给陌生人。如果监护人来晚了,学校和幼儿园要安排留守教师和幼师管理好学生。(记者解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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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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