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海口中亚学校违法建教学楼 拒交17万元罚款


2006年11月13日 08:58


中亚学校违法建教学楼拒交罚款 记者 云川 摄

  中新海南网11月13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刚刚建成使用不久的的海口龙舌坡中亚学校,整幢教学楼竟然是违法建筑。海口美兰规划局已对该校未经报建的行为做出罚款17万的行政处罚,但因中亚学校拒不履行,11月12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海口市美兰规划局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近日,该报曾报道了农民工围堵中亚学校讨要工资,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有一名自称是从事建筑设计的工程师向本报反映称,海口中亚学校不仅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筑工程款,而且其本身还是一座违法建筑。

   记者随后来到海口中亚学校,只见新建的三层教学楼已经投入使用,数百学生正在里面上课。一名自称学校老师的男子对记者提到的新建教学楼是否是违法建筑表示不清楚。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该学校张校长电话欲核实此事,但一直没有人接听。

   11月10日上午,记者从海口美兰区规划局负责人处了解到,海口中亚学校教学楼从施工到建成确实没有向规划部门进行报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划部门在发现此情况后立即介入调查,经测量学校建筑面积约为1700平方米。由此,规划部门按照学校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进行处罚,一共算下来就是17万元。8月20日,规划局在先后对该学校发出行政处罚告知和处罚决定通知书后,学校至今也没有到规划部门接受处罚。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对海口中亚学校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规划局已经向美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记者 云川 肖渊)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今开战

大熊猫"自由搏击"憨态可掬

充满热带风情椰贝工艺品

澳门举行纪念孙中山座谈会

一女生为躲避两男子强奸落水身亡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聚焦海南
图片广场
潮女秋冬必备穿出最IN时尚提升妩媚指数
像明星那样穿出赫本优雅风范
层叠服饰 化难为简必备品
素材天下:深夜零点之魅惑系列!
当理性遭遇激情 女士一看,就知道它是卖什么的
美人鱼的选择 PSP广告摄影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