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法商"不值得推崇的"全新概念"


2006年11月13日 08:46

  所谓“法商”,不过是“法治意识”这壶老酒装了新瓶而已。用更通俗和简洁一点的文字来总结,也就是“知法、信法、守法”。

  今年以来,北京几家报纸先后隆重推出了“法商”报道,对“法商”这一“全新概念”进行了集中宣传和推介。各门各类的法律专家纷纷就“法商”发表看法,一时间,“法商”风生水起。“智商、情商、法商一个都不能少”等标题似乎在告诉我们,“法商”已经来到了我们的身边。媒体强调推崇“法商”是为了适应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此种愿望固然良好,然而在笔者看来,将“法”嫁接于“商”,这种嫁接实难成立。

  “商”系心理学上用来衡量个体智能、情绪等能力的一个参数。自“商”的概念在心理学上应用以来,“财商”、“德商”、“健商”、“意商”、“心商”等如雨后春笋,不一而足,但颇得公众认同的也仅有“智商”与“情商”而已。可见,不是任意两个概念的结合就能得到一个“全新概念”的。

  按媒体提供的解释,“法商”即“法治商数”,是“一个人对法的内心体认和自觉践行,体现的是人们法律素质的高低,法治意识的强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依法办事、遵守秩序、崇尚规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定义上看,这里的所谓“法商”,不过是“法治意识”这壶老酒装了新瓶而已。用更通俗和简洁一点的文字来总结,也就是“知法、信法、守法”。

  然而在一个社会分工日益精细的时代里,并不要求人人“知法”,更不是“知法”越多、“法商”越高,这人就越有出息。换言之,“法商”完全不同于智商与情商,可以成为衡量每一个个体(而非某个专业领域内的个体)的能力参数。智商与情商于我们每个人而言,自是多多益善。而法商则不然,我们要求在非法律专业的普通人中能够普及那些已经构成公民常识的法律常识就够了。否则,人人都通晓法律,都拥有了极高的法商,不但律师将全没了饭碗,法官也得集体歇业。假如真有这一天,这个全由“法商”高手所组成的社会我看也难有和谐。

  当然,作为公民应该知悉一些法律常识,这和我们应当知悉一些政治、道德、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常识并无本质区别。幸而我们还未曾听说过什么“政商”、“道商”、“史商”或“理商”、“物商”之类的“全新概念”,否则我们这一辈子可就有得忙了!反过来看这种知识上的要求,其实正是“智商”的当然组成部分。于智商之外,又何须另设“法商”来予以强调———难道公民对法律常识的需求就一定比对政治常识、道德常识等等的需求更重要,并更值得推崇?

  再者,“知法”并不等于“信法”,更不等于“守法”。“知法”可以通过科学设计的测试软件(或试题库)进行测量(其实就是智商测试的一部分),“信法”与“守法”却无法藉由测试得出一个相对科学的数值。媒体以“受贿扶贫”的贪官余斌作为“法商”低下的典型,当是典型的事后评判。不信请“法商”的推崇者拿出一套测试题来,为余斌公开测试一番。我敢说,余的“法商”测试结果绝不会“低下”。未被揭露的贪官何其之多,“法商”若真能科学地测出受试者的“信法”与“守法”意识,那么,只需在反贪上引入此种测试,我们的职务罪案侦查工作岂不“无往而不胜”?如果将此种测试作为官员招录与任免的前置程序,岂不可以极大程度地避免官员的“带病提拔”?

  如果“法商”不能基于一种科学的评价体系予以测试,并成为衡量个体“知法、信法、守法”能力的一个参数,那么提出“法商”这一概念的意义又在哪里?

  作者:王琳  来源:海南日报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今开战

大熊猫"自由搏击"憨态可掬

充满热带风情椰贝工艺品

澳门举行纪念孙中山座谈会

一女生为躲避两男子强奸落水身亡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聚焦海南
图片广场
潮女秋冬必备穿出最IN时尚提升妩媚指数
像明星那样穿出赫本优雅风范
层叠服饰 化难为简必备品
素材天下:深夜零点之魅惑系列!
当理性遭遇激情 女士一看,就知道它是卖什么的
美人鱼的选择 PSP广告摄影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