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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价格欺诈被罚6万 旅行社告发改厅一审败诉


2006年10月19日 08:17

  中新海南网10月19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因不服省发改厅以价格欺诈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海南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将省发改厅告上法庭。10月16日,美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省发改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审理查明,2006年1月1日,海南中青旅与贵阳名望旅行社以传真方式确认,于同年1月10日至1月14日地接到海南五天四晚游一行22位客人,报价为520元/人,并确认了行程。在行程中,海南中青旅在未征得游客同意情况下,未带领游客前往确认书中确认包含的槟榔园景点游览,亦未给游客减少团费或给予赔偿等。

  2006年4月13日,省发改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罚款人民币6万元。海南中青旅对处罚决定不服,经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省发改厅的处罚决定。原告于是告上法庭。一审认为,海南中青旅作为旅游合同执行者,应严格按照确认书中确认的行程景点安排游客游览,并应严格遵守确认的价格承诺。随作出了维持处罚决定的判决。


编辑:黄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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