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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取消城管是因噎废食


2006年10月18日 08:34

  关于城管执法部门的未来走向,目前媒体和社会舆论有很多不同意见。有的主张加强立法,增加人员、改善装备,有的建议更新理念、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应该说这些意见都会从不同方面促进城管执法的正规化。但有的建议取消城管,以便一劳永逸地解决城管问题,笔者认为这种意见缺乏理性的思考和正确的分析,不是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更像是在表达一种不满情绪。

  要解决当前城管部门面临的困局,就必须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城管执法部门的出现,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产物,它的产生与发展是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事实证明,自城管部门成立以来,在推进城市的市容环境优美、交通秩序畅通、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同时,作为一支新生的执法队伍,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给城管队伍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由此也引出取消城管执法部门的声音。

  笔者认为,取消城管部门并不能解决当前城市中面临的问题。城市管理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系统性,需要各个政府部门紧密地协调配和。作为执法部门,处在管理的末端,任务更为艰巨。管理的前端环节如果出现脱节或失调,就会给执法部门带来很大的压力。因此城市管理中诸多问题及矛盾往往更容易在执法环节集中体现。例如公共交通的缺位给黑车带来可乘之机,小区规划建设的短视使广大居民更加青睐于小商小贩,最终导致城管执法人员与无照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直接对峙。就如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所言:它集中体现了当前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新问题,并且这种问题更容易吸引社会舆论的注意力。

  至于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以及个别执法人员态度粗野、方式不当等问题,应该说这并不是城管部门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城管队伍自身不断加强建设与管理,法制、体制、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广大市民的认同和支持不断提高,相信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迎刃而解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是当前全国人民的共识,也是城市管理中必须坚持的基本理念。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就是通过沟通、协调来推动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相互理解、妥协从而和谐相处。和谐社会并不畏惧困难、回避矛盾,而是强调用和谐、中庸的方式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并且在矛盾中仍能保持和谐与发展。

  同样,我们也不应该回避城管困题,一味地批评、指责、甚至要“取消城管部门,用交通协管来代替”的说法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使原本就棘手的问题更加错综复杂。这是一种矫枉过正、因噎废食的方式,是不可取的。

  城市管理与每个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存在矛盾和问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解决当前的城市管理难题贡献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才能向一个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社会稳定的和谐城市不断迈进。

  来源:新华网/ 曹武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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