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规定仍未出台,海口人力三轮车9月恐难如期开禁


2006年08月29日 08:24

  中新海南网8月29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记者28日从海口市政府三处获悉,“海口市人力三轮车道路通行管理暂行规定”正在法制部门的送审阶段,目前该规定仍未出台。

  随着9月1日的临近,市民和车主也越来越关注海口人力三轮车开禁的相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为此,前几天,记者带着市民和车主关心的问题试图采访海口城管部门,但由于城管部门的“踢皮球”,记者没有什么收获。

  28下午,记者再次前往海口城管部门进行采访。在城管局,该局一副局长接受了记者的提问。但该负责人没有过多介绍,只说目前相关的规定尚未出台。

  28日下午,在海口市政府三处,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初市城管局把“海口人力三轮车道路通行管理暂行规定”报给市政府后,该暂行规定已进入法制局的审核阶段。据该处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法制部门还没把送审稿返回该处。

  海口人力三轮车能否在9月1日如期开禁?记者在采访各相关部门过程中,都得不到确切的回答。不过,也有人士坦言,目前,相关规定仍未出台,9月1日人力三轮车实现开禁的可能性不大。(王颜梅)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起诉记者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超女”最后累倒了谁?
·招商引资被骗 伤了领导自尊?
·养路费怎会沦落到违法的境地?
·部委政策频经争议未尝不是进步
·应让“死亡网站”快点死亡!
·拿什么管住"扫黄办"主任敛财?
聚焦海南
·天天爆破声轰隆,火山森林公园山包被挖成大水潭
·虚假合同骗走1260多万 特大诈骗团伙被警方端掉
·海南卡拉OK收费尚无具体标准,上限12元/包房/天
·海南组织清退问题注射液 涉及12家药品批发企业
·土地突被查封 400村民状告国土规划两部门
·两所高校万名师生9月28日将入驻桂林洋高校新区
图片广场
海府路五公祠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世界最昂贵的巧克力
好美呀,这个被世界遗忘的大陆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
独自优雅着时尚奢华着南京另类族类浮出水面(组图)
真整齐啊 令人驚嘆的墨西哥城
自然界中种最奇异的花卉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