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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委通知:严肃换届工作中的组织人事纪律


http://www.hicns.net  2006年06月05日 08:49   来源:海南日报

  中新海南网6月5日电 省委近日发出《关于在换届工作中加强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在换届工作中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和班子作风建设双丰收。

  通知指出,从今年第三季度到明年第一季度,海南市、县(区)、乡(镇)三级党委将进行自下而上的集中换届,这是海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和领导干部要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倡导和牢固树立民主之风、遵纪之风、清廉之风和任人唯贤的用人之风,通过换届,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实现海南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办事。通过换届,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推进班子配备改革,优化班子结构,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二是改进和完善考察方法,切实提高选人用人水平。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四是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纪律规定,认真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换届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换届工作中,各级党委不准违反规定推荐、考察、决定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突破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超比例限额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不准自行增设机构,随意提高机构规格。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准拿原则做交易,搞封官许愿、收受或索取贿赂;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以各种形式拉关系、打招呼、搞串联、拉选票等;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干预原工作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拒不执行调动或交流的决定。

  各级组织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单位、个人的宴请和娱乐;不准接受工作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和提供便利;不准就干部进退留转随意表态;不准泄露组织人事工作秘密;不准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综合运用纪律和组织处理手段,加大对换届前和换届中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是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凡是找各种关系为个人提拔使用说情、打招呼的,都属于“跑官要官”,情节严重的,一经查实,由组织部门记录在案,并严肃批评教育,两年内不能提拔使用;凡属于后备干部的,取消其资格;在重要岗位上的,必须予以调整。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在换届期间,凡是为本人提拔使用给领导干部送钱或其它贵重财物的,一律按“买官”对待;领导干部凡是收受被提拔使用对象金钱或其它贵重财物的,一律按“卖官”行为处理。对行贿“买官”和受贿“卖官”的,一律先免去现任职务,依纪依法从严惩处。二是坚决查处拉票贿选等各种非组织活动行为。对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本人或委托他人采取宴请、打电话、打招呼、送钱送礼等手段,为个人拉推荐票或选举票,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严肃处理,取消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提拔;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坚决查处违反选人用人规定的行为。凡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对换届前突击提拔任用干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要坚决予以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四是坚决查处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传谣和诬陷,影响、干扰换届工作的行为。对以匿名的方式或他人名义写诬告信,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诽谤中伤的;道听途说,夸大其辞,不负责任地制造、传播小道消息,扰乱干部群众的视线,搞不正当竞争的;散发传单,张贴大小字报,利用网络和手机发布信息,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秩序的,一经查实,要及时严肃处理。五是凡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将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换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正确对待换届选举结果,确保换届期间干部队伍的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通过换届,换出团结和谐、精干高效、勤政廉政的各级领导班子,换出奋发有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努力实现换届工作和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双丰收。

  作者:邱大军、文榛


编辑:黄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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