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农垦加来中心小学收费怪:学生不上晚自习收电费


http://www.hicns.net  2006年06月03日 11:11   来源:南国都市报

  6月2日记者收到海垦加来中心小学多名学生家长寄来的一封信《海垦加来中心小学的做法对不对?》,反映加来中心小学存在乱收费问题,已经引起了学生以及家长的强烈不满。当天,记者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

  家长投诉

  加来中心小学收费咋这么多

  6月2日,海垦加来中心小学多名学生家长寄给本报一封信《海垦加来中心小学的做法对不对?》,信中称:“不是晚修班的一、二、三年级,同样收晚修费15元,合理吗?六年级每个班收取45元补习费,是不是多收费?学校的电脑旧了,坏了很多,每个学生为什么还要照样收电脑费?”

  六年级某班的一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早就有规定不允许小学补课了,加来中心小学在周六补课先暂且不提,为什么还要收补课费45元钱?学校这样做实在太不对了,应该立即给学生退款。”另有家长告诉记者:“学校还收电脑费30元,可是电脑室里面没几台电脑能用,每周只上一节课。”

  记者采访

  补课费电费电脑费令人糊涂

  接到学生家长的投诉以后,6月2日,记者赶到加来中心小学。经记者调查了解,家长投诉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关于周六补课的问题。据介绍,六年级有5个班,共有学生250多人,每周六上午8:00—10:00,下午3:00—5:00,各补习两节课,使用的资料是《2006年小学毕业升学模拟试卷》丛书,每个人每学期收费45元;

  其次,关于家长反映的晚修自习收费的问题。从四年级到六年级,晚上7:40—8:30,属于晚自习时间,每人收费15元;从一年级到三年级,共有学生760人,不上晚自习,但是每人仍然交了15元费用;

  再次,关于电脑课收费的问题。记者到电脑授课室调查了解,发现里面只有18台电脑,其中部分电脑已经不能使用,而学校每个班的人数都在50人左右,上课往往是几个人合用一台电脑,但是收费却是每人30元全额收取。

  校方解释

  苏副校长列出种种收费理由

  针对家长投诉的加来中心小学乱收费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加来中心小学苏副校长。

  据苏副校长解释,关于家长反映的晚修自习收费的问题,校方收取了30元钱是事实,但是那不是上课费用,而是电费。四年级到六年级因为上晚自习,可能用电比较多,一年级到三年级用电就很少,但是关于电费的收取,学校无法具体分清谁用了多少电,所以就按照每个学生15元的标准收取。

  关于周六补课的问题。因为六年级的学生要参加毕业统考和升学考试,为了让学生在与其他学校的评比中取得好的名次,防止成绩落后,所以学校就给他们利用周末的时间补课,加点班。

  至于电脑课收费的问题,因为这些电脑都是上级拨下来的,比较陈旧,学校已经花了几千元修理,但是现在又有部分电脑损坏了。苏副校长对记者说;“因为电脑少,而学生的数量比较多,所以上课的时候,只能采取多名学生共用一台电脑的办法,至于收费问题,我们就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收取,每个人30元钱。”

  律师观点

  针对家长投诉的加来中心小学乱收费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刘律师认为,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小学为学生提供用电是一个最起码的教学条件,不但不上晚自习的一年级到三年级不应该收取,而且四年级到六年级也不应该收取电费;关于电脑收费的问题,既然学校全额收取了学生的电脑信息费,那么就要为电脑课提供最基本的设备和条件,而该学校配备的电脑数量特别少,无法保障正常教学需要,而收费却正常,显然是不妥当的;关于补课费的问题,国家和我省教育主管部门多次强调,为了减轻小学生的学习负担,禁止小学在节假日的休息时间给学生补课,加来中心小学给六年级的学生补课本身就不对,现在还每人收取了45块钱的补课费,是错上加错。

  作者:宋亮亮、马智博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如对本文有任何看法,可在此


相关链接
商情互动
·南山:再现“佛光普照”盛况 ·三亚喜来登度假酒店 ·三亚林达海景酒店 ·海世界各种贝艺、椰雕 ·海南富丽花园广场 ·南国椰子粉、咖啡、糖果食品 ·美裕纳米天然珍珠粉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拖拉机”开进“龙水节”?
·大学生举刀弑父说明了什么?
·捡28个空瓶遇上执法成绩焦渴症
·"初次卖淫,从轻处罚"亵渎法律
·高校何以逼毕业生"假就业"?
·"少年宫"变"成年人宫"谁脸红?
·最不可缺少的教育:学会"善良"
聚焦海南
·"免费赠送"成先买后送 万福隆海秀店顾客"上当"
·海口第十批拆违目标定 龙塘水源地海鲜排档在内
·"高考爱心车队"征热心人士加盟 交巡警提供便利
·省长带队"叫卖"海南旅游 珠洽会推介旅游房地产
·珠洽会海南将带去23个项目 协议金额达51.6亿元
·海口两医疗机构查出鱼腥草注射液数十盒 已查封
·中外专家聚集海口研讨国际能源安全与合作
·女乘客没零钱半路被赶下车 司机向其做下流手势
·活动形式内涵不断丰富 龙水节要成为全海南节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任免名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