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不知小孩是否自己亲生?一蹊跷的离婚官司


http://www.hicns.net  2004年12月20日 09:01   来源:海南特区报

  众所周知,大凡做亲子鉴定,都是力图证明小孩是否为父亲亲生,而近来在海口市却发生了一桩怪事,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做亲子鉴定,却是要证明小孩是否是母亲所生,这让许多不知内情的人感到蹊跷。

  作为母亲,怎会不知道小孩是否为自己所生,怎会不认小孩呢?在这母女亲子鉴定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2000年4月开始,家住海口市府城镇50岁的伍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妻离婚,而在法庭上,其妻邢某一再申明,家中的小女儿不是自己亲生,不能承担抚养义务。因此,法院4次判令不准两人离婚。而伍先生却一直坚称,女儿是自己与邢某的骨肉。

  2004年11月5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再次审理此案。为弄清小女儿到底是否是妻子邢某亲生,伍先生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

  12月10日上午,法院召集伍先生夫妇与他们的小女儿一起进行亲子鉴定。岂料,就在亲子鉴定即将开始之时却再生波折。

  “女知青”嫁给乡里郎

  上世纪80年代初期,30岁的原琼山市大致坡镇供销部门的员工伍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在当地农场的下乡女知青邢某,邢某当时26岁,这对大龄青年通过一段时间接触后,于1983年10月登记结婚。此时,邢某已经招工入城,在琼山某医院当护士。

  新婚一年后,伍先生的儿子呱呱落地,4年后,伍先生也调到府城工作,结束了两地分居的相思之苦。按理说,伍先生夫妇从农村双双入城工作应该和睦恩爱,谁知当他们的儿子快成年时,这个家庭却弥漫了硝烟。2000年4月17日,伍先生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原琼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他与邢某离婚,并要求法院为他们夫妻分割家产。

  法院4次判令不准离婚

  在伍先生的第一次离婚诉讼中,法院调查认为,其女儿生养关系不明,抚养关系也未明确,因此判决不准离婚。2001年4月28日,伍先生再次向琼山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再次判决不准离婚。于是,伍先生上诉至海南中院,被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后,2002年7月22日,法院再次判令不准离婚。伍先生再次不服判决,上诉到海南中院,海南中院审理后做出了终审判决:“不准离婚”。于是,伍先生开始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据伍先生称,其妻邢女士在6次开庭时都不承认女儿阿琼是她亲生,自己又举证不力,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公正判决。

  突然间冒出了一个女儿

  伍先生2000年4月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状上写道:婚后生活并不幸福,在长达十多年的婚姻生活中,夫妻很少在一起生活,实质上是长期分居,夫妻间没有共同语言,家庭无法安定,其妻邢某煽动其姐让他搬出以其姐名义购买的单位集资房,还把他和孩子赶出家门,并逼迫他写下离婚协议书。

  伍先生在诉状中称,自己与邢某婚后生育一男一女,女儿于1990年出生,已与母亲断绝母女关系。而据了解,在此之前其户口上并没有这个女儿存在,伍某、邢某也从未向外说过自己还有一个女儿,而他们的邻居、朋友也不知道他们夫妻还有一个女儿,只知道他们曾带过一个养女。

  “这个女儿不是我生的”

  在法庭上,伍先生称:“女儿阿琼(化名)于1990年4月14日凌晨2时30分在琼山医院出生,一生下来邢某就不想要,要求将小孩送人,我同姐姐将她抱到外面等车,第二天早上带到家住大致坡的姐姐家,姐姐带养我女儿5个月后精神病发作,我13岁的外甥女为此辍学在家,带养我的小孩,在这期间,我经常带一些乳品、衣物下去给小孩。”

  伍先生接着说:“女儿三周岁左右我就将她接回到我身边生活,但邢某一直不同意抚养,也没有办法入我家的户口。”

  而邢某当时在法庭上却是另一种说法,她一直声明阿琼不是自己所生,是伍先生带养的。邢某在庭上还辩称,自己与伍先生属于自由恋爱登记结婚的,婚姻基础牢固,婚后夫妻感情很好,坚决不同意离婚。

  当庭要求做亲子鉴定

  2003年5月28日,伍先生的女儿阿琼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寄去一封信她在信中称,“我从小到今天都是靠父亲的抚养,我清楚地知道有父爱的存在,根本没有母爱的存在。”“我知道生我而不想抚养我的是邢某。”此信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在省高院、省人大的共同监督下,依照法律程序,2003年8月25日,伍先生再次向琼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2003年10月20日开庭审理。当伍先生按时到庭时,却接到了此案的终止审理通知。因为他妻子邢某在法院起诉了他,为一个财产纠纷案,在这个财产纠纷案中,邢女士也再次表示阿琼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事过一年后的2004年11月5日,伍先生诉其妻离婚案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再次在琼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审理此案的已经是法院行政庭。(因为此案的审判次数太多,琼山法院民事庭的法官几乎都接触过这个案子,依法进行回避)在法庭上,伍先生强烈要求法院确定阿琼为他与邢女士的亲生女儿。共同负但阿琼的抚养费用,而邢女士还一直称阿琼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不是自己所生。于是,伍先生当庭申请对邢女士与阿琼之间的关系进行亲子鉴定,法庭同意采纳了他的请求。

  亲子鉴定时不见“妈妈”

  12月10日,在法庭的召集下,伍先生带着阿琼到指定的医院抽血样进行鉴定,但邢女士却没有参加。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办理此案的郭法官,他告诉记者,伍先生几年来一直提出女儿是他与妻子所生,而妻子邢某却一直不承认,这个事实很难认定,就只有做亲子鉴定。法院做了邢女士很多工作,要求其配合,因为做母女关系的鉴定,必须要父亲、母亲及小孩三个人的血样才能够确定,如果邢女士不配合就很难认定。郭法官说,自己对这个案子也感到不可思议,如果阿琼不是邢某所生,那伍先生几年来为何一直要求做亲子鉴定,如果是的话,那邢女士又为何一直不认这个女儿。

  “没人举报过她超生”

  阿琼究竟是不是邢女士的女儿呢,对此记者欲采访邢女士,但邢女士工作的琼山某医院一位接待记者的负责人称,邢女士不愿接受记者采访,曾经有媒体来找过,也未能如愿。

  该负责人说,这件事已经闹了几年,省市妇联都很关心,医院也对此案调查过,但一直没有结果。阿琼出生时,计划生育抓得很严,生下一个小孩不容易,医院当时没有接到过邢女士超生的举报,邢女士也每天都在上班。邢女士一直都没有说这个女孩是她亲生的,看来也只有亲子鉴定才能揭开这个谜。

  然而,由于母亲邢某的不配合,现在唯一能够证明阿琼与母亲邢某有无血缘关系的亲子鉴定无法进行。阿琼到底是否邢某亲生?伍先生拖了四年的官司还要拖多久?目前都还是个未知数。(完)(记者凌利生汪德芬)


编辑:余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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