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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审批:(经济合作办)
(一)必备文件资料(投资者)
1、提交设立企业申请书
2、提交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
3、提交资信证明
4、提交企业章程或分管(合同)(独资企业免)
5、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6、提交法人证书或委托书
7、提交计统局立项文件
8、提交特种行业证书或资质证书和环保评估
B、项目受理(经济合作办)旅游服务中心
(一)1、提交项目建设申请书
2、提交要商执照(外资企业由省工商局办执照)。
3、提交税务登记证和开户银行凭证。
(二)填报项目受理报告书。
(三)发放项目受理通知书和项目选址通知书。
C、项目实施(土地规划管理部门)
(一)选址(建环局)
1、提交项目用地址选址申请书(投资者)
2、提交项目用选址通知书和设立企业必备文件(投资者)
3、实地选址
4、核实用地规划许可书及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规划审批(建环局)
1、提交项目受理报告书
2、签署用地合同草案3、用地平面布置图(报省备案审批)
4、正式签署用地《合同》
5、付地价款
6、发放用地红线图和土地使用证
(三)报建施工(建环局)
1、提交用地红线图和土地使用证
2、提交项目个体设计及(修建性详规)
3、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4、办理工程施工手续
5、实地定位,施工放线
6、提交全部工程施工原始材料7、工程竣工验收
8、核发房产权证
9、归档
编辑:苏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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