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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侨务、民族宗教
 
陵水黎族自治县
陵水黎族自治县办事机构

  县政府组成:发展计划局、教育与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与国土环境资源局、经济贸易交通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文化广电体育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

  县政府办公室

  1、领导成员简介

  主任:胡硕璋 副主任:叶仕林、黎白平

  2、内设机构

  信访局(局长:陈玉珍)、外事侨务办、法制局

  3、主要职责

  (1)围绕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县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2)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校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上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文稿。

  (4)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做好来往公文处理工作。(5)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之间经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级和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7)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目标的制定、检查及考评等管理工作。

  (8)负责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有关政府工作的提案和建议及国家、省交办的提案和建议的处理工作。

  (9)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受理县长电话事项,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反映的重要问题。

  (10)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收集信访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对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11)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12)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

  (13)负责全县各乡镇政府办、政府各部门文秘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14)负责管理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15)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事服务制度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排扰解难。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

  (2)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3)领导交办的事项,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打折扣。

  (4)坚持办事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5)树立廉洁、高效、奉献和实事求是的良好工作作风,严格自律,克已奉公,坚决杜绝吃、拿、卡、要。

  (6)严格遵守县府办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或搞交易。

  发展计划局

  1、领导简介

  局长:李星桐 副局长:林旭、周始光、韩美光

  2、主要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方针政策的研究及制订工作,加强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动态的预测、监测、分折和经济信息的发布;

  加强对我县产业政策、重大生产力布局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规划的研究、制订并监督实施和协调;

  参与建立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开展价格信息服务。从单一的行政管理,向运用经济、行政、法规和法律等综合管理方面转变;从单一管价向面对企业、面对市场、规范企业的定价行为转变。

  (2)主要职责

  a、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b、负责全县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c、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全县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研究提出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和价格等重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

  d、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产投资规模,策划全县建设项目。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按照国家投标招标法规定,参与管理全县建设项目的投招标工作。

  e、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发展规划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和指导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

  f、贯彻和实施国家价格政策,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控价格总水平,监管国家和省制定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纠正和处罚价格违法行为。

  g、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制订社会商品发展计划,按照家国计划要求做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指导和监管粮食储备、轮换和投放市场。

  h、做好我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生态环境等社会事业建设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和建议,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i、负责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领导成员的配备工作。

  j、组织或参加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工作的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全县计划物价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k、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内设机构

  (1)办公室;(2)计划股;(3)物价股;(4)物价检查所

  4、办事指南

  申报项目应必备的材料1、申报项目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1)申请报告(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有关材料。(4)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和同级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5)合资合作项目提供合资作意向协议及有关材料。(6)实行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管理的项目要有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2、审批项目权限总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美元(外商投资项目)以下,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项目,可由县里审批,超过上述投资额的项目报省或国家审批。

  旅游局(旅游总公司)

  1、领导简介

  局长:陈海强副经理:黄雄、李其畅

  2、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旅游工作的政策发展规划、计划,依法搞好本县旅游行业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

  (2)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性的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材料,促进和引导本县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参与管理全县发展旅游产业的投资计划。(3)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统计、旅游景区的A级和旅游酒店的星级评定工作以及旅游企业业务的年检工作。

  (4)实施全县旅游业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和旅游安全;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监管全县旅游市场和受理旅游服务质量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全县旅游宣传、市场开发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7)参与管理全县旅游外事务;开展国际旅游业务合作。

  (8)承办省旅游局、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旅游企业的工作。

  3、内设机构

  办公室、宣传规划股、质量监督股、财务统计股

  4、办公地址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原县委办公大楼一楼

  办公室电话:(0898)83322680

  邮政编码:572400

 

编辑:苏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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