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通报保亭“高考移民”案 多人获刑


2008年07月01日 09:26

  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就2007年保亭县“高考移民”案件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指出,保亭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原办事员李沿、保亭县公安局南茂派出所原副所长徐涧楠、原户籍协管员符馨月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假手续办理入户等手段,为25名外省考生获取高考报名资格,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保亭县人民法院以李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徐涧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符馨月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原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副处长肖福强、办事员刘晋玮等人违反海南高考政策,为25名外省考生办理报考卡和学籍档案,收取考生家长好处费,并多次向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98000元。保亭县人民法院以犯行贿罪,分别判处肖福强、刘晋玮有期徒刑2年、1年,缓刑1年。保亭县“高考移民”案件涉及保亭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原副局长兼招生办主任周川,司法机关正在处理中;国营南茂农场医院防疫站医务人员蓝雪峰、南茂农场中学教师蔡国华严重违纪,有关单位已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作者:陈敬儒 实习生:魏茗、胡庆魁、付善勇

  来源:海南经济报

 

编辑:中新海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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