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地产正文
琼将采取6项措施解住房问题
2008年01月10日 09:49

  记者昨天从省建设厅获悉,海南未来五年将采取新建廉租房、直管公房改造、收购二手房、积压商品房转化、租赁补贴、新建经济适用房6项措施,筹集8.56亿元资金破解海南城镇贫困家庭的住房难题。

  省建设厅住房资金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6项措施相互衔接,互为补充,能在相当大程度上解决海南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安置问题,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海南将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解决,除了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补助外,资金来源于三大块: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要保证足额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经费后的余额要保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省及市县财政年度预算要有安排。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只提供优惠政策,按成本价进行销售,所以对政府财政不构成支出压力。

  根据调查统计,海南城镇低保家庭总户数为72814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24712户,到目前止已通过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4522户,其中发放租赁补贴3255户,实物配租1072户,租金核减195户,累计筹集廉租住房资金共16581.2万元。

  按照计划,未来5年,全省新建廉租住房695640平方米,12213套,需投入75135.4万元。直管公房改造41454平方米,634套,需投入4040万元。收购二手房3720平方米,80套,需投入450万元。租赁补贴发放面积1791770平方米,11574户,需投入6024.4万元。

  根据测算,未来5年,全省新建廉租房、直管公房改造、收购二手房、积压商品房转化、租赁补贴等共需要资金85649.8万元,海南可筹措的资金财政一般预算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其他的资金总共达到55927.07万元,尚缺口资金29702.73万元。5年平均每年缺口的资金为5940.546万元。省建设厅有关人士表示,缺口部分的资金可争取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支持。

  据悉,今年,全省计划兴建廉租房19.34万平方米,3502套;经济适用房73.77万平方米,9771套;直管公房改造2.5万平方米,400套;收购二手房300平方米,5套;租赁补贴发放面积242150平方米,2007户。去年,省财政厅预留了27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和激励各市县加快廉租住房制度的构建步伐。

  据悉,省政府已与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廉租房制度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进城务工的农民们为城市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农民工普遍收入不高,住房也有困难,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能否也把他们考虑在内?省政府明确规定,对于有条件的市、县,可以考虑建集体宿舍,以较低的租金租给农民工们居住。

  省政府要求,海口、三亚两市可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可由财政拨款或引社会资金,按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有关政策,统一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出租。

  编后

  安居才能乐业。

  海南居民住房条件相比过去已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有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证包括低收入群众在内的最广大人民买得起房、住得上房,是建设和谐海南的重要内容。仅靠市场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不够的,必须由政府来提供保障和支持。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住有所居”是我国社会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目标。省第五次党代会也提出要“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

  在房价持续上扬的背景下,海南出台一系列措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这是海南落实十七大和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体现了一种把改善民生放在和谐海南建设的首位,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民生情怀。(邓建华 王素芝)

  来源:海南日报

编辑:陈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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