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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广东来三亚从事废品收购的陈延和租用三亚市民王世勋、尤桂勇的房子作为收购场所,并办好营业执照。10月9日,三亚市河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陈延和的废品收购站、王世勋和尤桂勇的房子及围墙一并拆除。为此,陈延和等3人致信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投诉河西执法局错误拆迁,江泽林获悉此事后批转给三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严之尧。三亚市信访局组成调查组介入调查,经调查核实,三亚市河西管委会同意对王世勋的围墙及尤桂勇的简易房审核后,待建红树林公园征用土地时,请求政府给予合理补偿。调查组认为陈延和对收购站被拆的索赔没有依据,建议其按司法程序解决。
河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的拆迁现场图片,收购站人员在搬离房屋内的物品。
执法局错误拆迁
三亚月川渡口路收购站老板陈延和说,10月9日上午,三亚市河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十多名执法队员开着铲车,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把收购站夷为平地,就连房东王世勋盖了30年、有合法土地证的老房子也被一并拆除。当时他们想把屋里的贵重物品及日用品搬出,但被执法人员阻拦,造成经济损失十多万元。
收购站所租赁的场地有三亚市国土局换发的土地证。房东王世勋认为,收购站依法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因此这里不存在违章建筑及非法经营之说,河西执法局强拆毫无根据。
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后,王世勋等人将此事投诉给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江泽林将投诉信批后转给三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严之尧,后三亚市信访局牵头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经调查,王世勋、尤桂勇在1977年各取得了一块连在一起的宅基地,位于月川渡口附近。1995年,两家都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1978年王世勋建了112.8平方米的房屋,尤桂勇建了72平方米的房屋。王世勋跟尤桂勇在他们的宅基地周围建了九十多米长的围墙。陈延和在2004年租下了王世勋、尤桂勇的房子,用于居住和堆放废旧物品,并于2004年1月8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收购站。
调查组调查发现,围墙从地基上看宽24厘米,经向周围的群众了解,围墙有两米多高、九十多米长。从拆除现场及尤桂勇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看,被拆除的房屋有72平方米,调查组通过走访周围群众,对比拆除前的照片和现在周围的建筑物,确定尤桂勇所说的房子是简易房。
三亚市河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拆除前已告知陈延和,拆除时也让收购站人员搬出他们的生活用品。从照片中可以看出,收购站人员在搬离房屋内的物品。
调查组向市政府反馈处理情况,三亚市河西管委会同意对王世勋的围墙及尤桂勇的简易房审核后,请求政府给予合理补偿。对于陈延和对收购站被拆的索赔,调查情况与其所反映的情况不符不能赔偿,如不服,按司法程序解决。
调查组建议三亚市河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拆除王世勋的围墙,尤桂勇的简易房进行确认,并纳入红树林公园赔偿范围,待征地时再给予合理的赔偿。
执法局否认拆房
三亚市河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称,他们是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拆除市内废品收购站。拆除收购站后,为了方便清理收购站垃圾,清理卫生死角,他们才连围墙一并拆除。但是该负责人否认拆除尤桂勇的房子,他说,拆迁现场没有房子,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走司法程序。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按照执法程序,处罚五千元以上的行政执法,应该事先告知、听证,并给被处罚人听证、复议、诉讼的权利,否则,是违反程序。如果当事人向市执法局投诉的话,他们将派督察人员介入调查,再对执法人员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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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以案说法
三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认为,三亚市是无立法权的地级市,市政府出台的管理制度不是地方政府规章,只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具备合法的法律效力,区执法局不是依法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所作出任何具体管理执法行为和行政审批行为均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市政府将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行使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直接划转给两区执法局在法律上没有依据。
来源:海南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