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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费"逼得学生逃学>:新思路还是乱收费?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2005年05月27日 09:38

  人民网海南视窗5月27日消息:

  昨日,该报《一学生欠49.1元“违纪费”逃学》一稿见报后,很多读者纷纷致电该报热线,有人表示理解并支持文昌公坡中学林奕老师对违纪学生进行罚款的做法,也有人对此提出不同意见。

  赞同方:经济手段管教孩子

  海南特区报(记者解莹、林奕鑫)报道:文昌市龙楼镇的黄先生是两个孩子的家长,他认为林老师以罚款的形式来管教“纪律差生”是一种心理教学。“纪律不好要被罚款,表现优秀可得到奖励,这个老师从经济利益的角度促发了学生的求上进心理。”而该市一位姓王的学生家长则表示,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往往都只能对调皮、自律性差的孩子无可奈何,林老师的罚款、奖励制度为大家提供了新的管教思路。

  “家里的孩子做了坏事,我们还会用扣他零花钱的方法来惩罚呢!”三亚一位姓黄的旅游车司机对记者说:“同样,孩子在学校获得了好成绩我们也会以金钱对他奖励。家长们常用的管教手段,老师也可以用嘛!”

  一些教师读者则来电表示理解并支持林老师的做法,他们认为当今一些社会坏现象很容易对学生造成负面影响,直接导致老师课堂所教难以发挥作用。“学校和老师不采取一些措施惩罚学生,单凭口头的教育是不行的!”海口市一小学的张校长说。

  反对方:不能单一用“以罚代管”

  读者吴先生说出了相反的声音,他认为老师无论施行什么样的制度,事先都应与家长进行沟通,绝不能采取单一的“以罚代管”形式。更多读者则认为老师对学生进行罚款其实“就是一种乱收费”。

  还有一些读者来电表示,用罚款的方法来“对付”学生,很容易在学生幼小的心里过早地烙上“金钱的烙印”,这将会对孩子的价值取向产生误导作用。“利益唯上的观念一旦形成,孩子的心理健康将很难保证!”海口一小学生的家长林女士对此不无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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