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省政府作出决定,在全国率先实行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免除杂费。为了解这项政策落实情况,3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调研组,赴海口、儋州、澄迈、定安、临高五市县开展专题调研,走访了28所公办中小学校和3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总的来看,今年春季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专项补助资金基本到位,学校运转正常。但免除杂费后,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免除学生杂费初见成效:
群众负担减轻辍学率降低
免除杂费以后,学生要交的只有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按收费标准,农村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只需交60元,小学三至六年级的学生只需交79元,初中生交133元。杂费的免除不但惠及农村孩子,也使城市低收入家庭受益,得到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实施这项政策降低了农村地区的辍学率,提高了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如儋州三都镇九年制学校本学期新增学生460多人。
此外,这项政策还保障了乡镇学校公用经费的收入,免除杂费后,财政按学生人头数给予足额补助,学校的正常运转有了保证。
免除杂费面临的问题:
民办学校生源流失
由于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春季免除杂费的范围内,公办学校收费优势明显,许多家长从经济负担考虑,要求将子女从民办学校转入公办学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海口从民办学校已转入公办学校的学生就有2763人。
民办学校学生涌入公办学校,再加上部分辍学学生返校,城区公办学校首先面临的是学位压力。大部分城区公办学校的学位非常紧张,班额过大,一般平均70多人,多则高达90余人。
债务制约学校发展
个别学校用专项补助金还债
“普九”、建校债务一直困扰着学校,据省教育厅统计,全省“普九”、建校等负债近5亿元。省人大调研组调查的28所公办学校,绝大多数都不同程度存在债务。尽管规定专项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还债,但个别学校仍不得不拿出部分用于还债。沉重的债务负担严重制约着学校的发展。
人大调研组提出建议:
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
针对上述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提出以下建议:从实际出发,抓紧制定《海南省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实施意见》,使这项政策更加完善;将厂矿办的中小学、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纳入免除杂费的范围,以体现教育的公平性,缓解城区公办学校的学位压力;统一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标准,并在经费投入上向农村教育倾斜;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