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叫停中小学选美活动
针对近日个别媒体和网站报道“‘选美’在一些中小学校园悄然风行”的情况,教育部新闻发言人1月25日表示,教育部坚决反对个别中小学校进行所谓的“选美活动”。教育部已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今后工作中要及时关注相关问题,发现学校此类活动坚决予以制止。(详见本报1月26日A04版)
选校花、班花,选最帅老师,这里面既有学生自发的,也有学校组织的。现在,有了明确的禁令,至少这类“中小学选美”在能不能搞的问题上,已经尘埃落定。
回顾当初,要不要搞“选美”,有关中小学校的领导肯定有过思考。所谓“选美的最终目的是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素质,让他们发现什么才是美。”就是他们有代表性的观点。在他们看来,“选美”是一种教育手段的创新,是德育的新载体。可是,在笔者看来,这种创新是步入误区,与德育的宗旨南辕北辙。
这就令人想到德育载体的准行制。一个德育载体,班主任认为好,是不是就可以在一个班级试起来?校长认为好,是不是就可以在一个学校搞起来?从以往的实践看,这是可以的。于是,不仅出现了形形色色的选美,也出现了同样叫人莫衷一是的学生超市、把市场化的手段引入班级管理,还有被人们广为指责的选差生、选小偷等。
一个德育载体,其实就是德育的一门课程。德育要新增一门课,新推出一项举措,应该慎之又慎。因为,青少年正处在人生最关键的发展时期,是个性品质发展的黄金年龄,对他们的教育、引导一旦出现偏差,无论对学生还是对社会,影响都是深远的。(慕毅飞)(摘编自《大众日报》)